各區人民政府,市直各委、辦、局,各開發區管委會:
為全面實施商事登記制度,推動政府職能轉變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》、《廈門經濟特區商事登記條例》有關規定,對商事登記涉及的前置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進行清理。經研究,決定保留前置行政許可審批事項12項,前置改后置的行政許可審批事項170項,現予以公布。
廈門市人民政府
2013年12月28日
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
2013年12月28日印發
附件下載:廈門市商事登記保留前置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目錄.xls 廈門市商事登記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目錄(前置改后置).xls